二审法院采纳检察意见,认为林某清作为厨来香公司的主管人员,卢某某作为该公司法人代表,在生产、销售调和油过程中没有添加花生油,却在包装瓶标注上冒充具有花生油成分予以销售,以假充真,销售金额106万余元,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林某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卢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林某清往调和油中加香精的犯罪事实,有其夫妻二人的供述,厨来香公司多名员工的证言,以及鉴定意见等相互佐证2015年7月28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北京白癜风去哪个医院治疗白癜风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