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动植物源性的试剂材料遇阻,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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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试剂材料、工业产品材料来源自动植物,在其产业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交流日趋多元,新材料种类日趋庞杂,海关的监管也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国家准入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传出,同时也给予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不同的监管措施,助力企业发展。

案例回顾

某企业进口申报税号为明胶颗粒一批,原产于日本,源料是猪皮肤,用于诊断试剂的制造,添加在试剂中,作为抗原的载体。在没有很熟知政策的情况下,根据《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企业拟在单一窗口申请审批许可证,但在审批系统里面没有找到对应的检验检疫名称。

(图源:unsplash)

问题来了,这类产品难道不属于动植物类别?企业进口流程受阻,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解构分析

昊链生物医疗行业解决方案团队顾问指出,对于案例情况,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了解政策和企业拟进口的产品情况:

01进口产品是否涉疫区,是何用途?

02对于工业用途,而非食用和饲料用的,从流行疫病地区进口动、植物产品,法律法规是否批准进口?具体是什么法律法规?

03涉及到动植物检验检疫审批,如果系统无法录入,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撑?如何操作才合规?

海关相关法规研读

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明确,日本有“古典猪瘟”疫病,所有涉及到猪、野猪及其产品是禁止进口。若进口的明胶主要用于诊断试剂,属于工业用途,不属于食用及饲料用,是否受到限制?

(图源:unsplash)

根据《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号令附件21),非食用动物产品是指非直接供人类或者动物食用的动物副产品及其衍生物、加工品,如非直接供人类或者动物食用的动物皮张、毛类、纤维、骨、蹄、角、油脂、明胶、标本、工艺品、内脏、动物源性肥料、蚕产品、蜂产品、水产品、奶产品等。

其中,II级风险及以下风险产品不受口蹄疫、禽流感等疫情限制,只要符合OIE法典等兽医卫生要求,就可进口。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年第51号(关于取消部分商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公告),明胶已被取消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所以无法在系统里找到对应的检验检疫产品名称。

解决方案

1、了解产品信息,定位产品类别

2、确认产品风险级别

案例企业此次进口的明胶主要用于诊断试剂,属于工业用途,不属于食用及饲料用,经在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查询到《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措施清单》,II级风险及以下风险产品不受口蹄疫、禽流感等疫情限制,但需符合OIE法典等兽医卫生要求。该企业此次进口的产品风险级别在III级,所以只要有国外出具的动植物检疫证明,就可以办理进口手续。(附清单列表截图,其中I级为最高风险级别)

3、判别无需录入审批系统

企业只需按监管措施要求提供合规资料,即可由昊链准确申报进口。

更多提示

II级风险及以下风险产品不受口蹄疫、禽流感等疫情限制,但应符合OIE法典等兽医卫生要求;相关动物疫病包括口蹄疫、禽流感、牛结节性皮肤病、绵羊痘和山羊痘、非洲猪瘟和猪瘟。

BSE风险可忽略国家或地区由海关总署评估认定。

该清单供办理进境检疫审批等工作参考并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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