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榜枣庄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猪肉抽检

第期

上黑榜企业

枣庄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和速冻食品共14大类食品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7大类食品2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枣庄市市中区枣庄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猪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详见下图: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1月

食品安全风险解析

磺胺类(总量)

磺胺类(总量)是人工合成的广谱抑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和革兰氏阴性细菌有效。对于治疗禽类球虫病和鸡白细胞虫病疗效较好。长期食用磺胺类药物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和耐药性菌株的产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中规定,磺胺类药物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μg/kg。猪肉中磺胺类(总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养殖户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药物残留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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