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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年11月16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年第34号)。据通告,近期,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在组织开展的年国转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大豆油》(GB/T-)、《菜籽油》(GB/T-)、《菜籽油》(GB/T-)等标准要求。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酸价(KOH)/酸值(KOH)/酸价(以KOH计)、过氧化值、铅(以Pb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